经学院复试考核,现对环境科学与工程、环境工程等专业(全日制)的调剂考生复试成绩予以公示,详见附件。若对成绩有异议者,请以书面形式向我院反映,反映时请署实名并提供具体事实或依据。
公示期:2023年4月13日至4月26日(10个工作日)
联系电话:020-39322141
联系人:魏老师
联系邮箱:Wmy@gdut.edu.cn
附件:2023环境科学与工程、环境工程专业招生复试成绩(调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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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年4月13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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